沉痛哀悼法学界鬼才邱兴隆教授附
人称法学界“鬼才”邱兴隆教授因为肺癌,于昨日(年9月20日)病逝!小编与邱老师同是西政校友,且早年曾有幸听过邱老师讲座和专题课,谨此致以沉痛哀悼,并辑录邱兴隆老师至年全部著述目录以示纪念。
1、人物简介
邱兴隆(-),男,湖南湘乡人,法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潇湘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历,著名刑法学家,师从法学泰斗高铭暄先生,被誉为“三湘邢辩第一人”,其学说核心主张“全面废除死刑”。出版个人著作11部,合著或合编著作5部,合译著作5部,主编教材1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与《法学研究》等全国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译文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2项,司法部法治与法学教育研究课题1项。获评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曾先后担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全国法律硕士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组成员等职。
2、生平经历
-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获法学学士学位
-年西南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年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年12月始执教于西南政法大学,年破格晋升为法学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年4月被评定为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
年4月始调入湘潭大学法学院,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年10月任法学院副院长、校学位委员会委员;年9月任法学院院长、院学位委员会主席、校学位委员会委员;年1月始,兼任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暨刑事政策专门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等职。
年1月辞去湘潭大学所有教职与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法制委委员职务,创办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合伙人,兼任湖南师范大法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年9月调入厦门大学法学院,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年9月调入湖南大学法学院,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刑法学科与律师学科带头人,创立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任主任。
年6月调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潇湘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3、学术成就
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中国死刑的理论与实践》与《西方刑法思想史研究》的研究,参加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刑事法制的完善》的研究,主持司法部法治与法学教育研究课题《中国刑罚改革研究》。已出版个人著作11部,合著或合编著作5部,合译著作5部,主编教材1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与《法学研究》等全国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译文余篇,其中,发表于中国最权威的社会科学期刊《中国社会科学》的论文有5篇(中文版4篇,英文版1篇),发表于国内最权威的法学刊物《法学研究》与《中国法学》的论文有9篇,所发表的论文有近30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与《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主要代表作有专著《刑罚学》、《刑罚理性导论》、《刑罚理性评论》、《关于惩罚的哲学——刑罚根据论》、《罪与罚讲演录(第一卷)》与《比较刑法(第一卷.死刑专号)》、《比较刑法(第二卷.刑罚基本理论专号)、《刑罚的哲理与法理》;译著有《死刑的政治、哲学与法律研究》、《肯尼刑法原理》、《惩罚与责任》、《牛津法律大辞典》与《已然之罪还是未然之罪》等;论文有《配刑原则统一论》、《刑罚功能论》、《罪行关系论》、《刑法学体系的反思与重构》、《刑法个别化否定论》与《论一般预防的正当性》等。在学术研究上,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这便是博中有专,侧重于理论刑法学的研究,尤其在刑罚研究方面在全国独树一帜,被公认为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是国内刑罚学的首倡者,也是其奠基人之一,尤以对死刑问题的研究备受国内与国际治疗白癜风的方子治疗白癜风有什么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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