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组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宋才发

担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年6月23日“中央民族大学教学科研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中央民族大学大礼堂隆重举行,会议由王彦书记主持,荣仕星校长作动员报告。7月10日学校出台《中央民族大学教学科研机构调整实施方案》,规定在本次教学科研机构调整中,对院、系、部、所领导干部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实行职务聘任制。选聘干部时充分考虑注重专家、学者和学科带头人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原则,竞聘与任命相结合的原则,自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原则。“院系调整改革方案”确定设立经济学院、法学院等9个学院,随后学校在大礼堂举行全校教学科研单位处级、科级干部竞聘述职活动。这是中央民族大学发展史上规模空前的一次机构设置和干部任免大改革,为后来的人事制度、职务评聘制度、教学科研管理体制、分配制度等一系列改革铺平了道路。经过群众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常委研究、任前公示一系列程序,我被聘任为法学院院长。8月25日中央民族大学举行了隆重的教学科研单位处级干部聘任大会,全校共聘任教学科研单位处级领导干部49名。我代表法学院全体师生接受了荣仕星校长授予的“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牌,严奉姬同志接受了由王彦书记授予的院旗。

组建并夯实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内部机构。《中央民族大学教学科研机构调整实施方案》规定,教学科研机构调整的基本原则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民委的指示精神,以“精简、高效、统一、合理”的原则,以“组建、撤并”的形式改革和调整现有教学科研组织机构,成立相应的二级学院,理顺校、院、系关系,实现资源共享。重组二级学院的依据是:(1)相同学科门类或者相近学科、专业的系、部、所合并,组建“二级学院”。(2)优化学科和专业结构,实行专业优势互补,热门专业与冷门专业相结合。(3)根据学科和专业发展的方向以及潜在的教学科研能力,构建二级学院。(4)根据学校的实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逐步调整和组建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组建“二级学院”的原则和安排,法学院由原来的法律系、马列部的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组合而成,下设法律系、政治与行政管理系(筹)。年9月学校批准法学院职称评审组由宋才发教授、朱京安教授、黎燕教授、严奉姬副教授、韩小兵副教授5人组成,宋才发任职称评审组组长。由于法学院职称评审组成员多为原法学专业教师,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行政管理学专业的教师,大多是后来才陆续进入法学院的。考虑到专业结构的合理性,年5月18日经全院教师投票选举并报学校批准,增列政治学专业肖秀荣副教授、行政管理学专业党秀云副教授为职评小组成员。法学院组建并调整了原有教研室的机构设置,年10月学校批复同意设立如下教研室:(1)刑法教研室;(2)经济法商法教研室;(3)民法教研室;(4)法理学教研室;(5)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室;(6)国际法教研室;(7)诉讼法教研室;(8)政治学与行政学教研室;(9)行政管理学教研室。10月23日法学院在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央民族大学院、系学术委员会章程》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了首届法学院学术委员会。法学院学术委员会由宋才发、严奉姬、朱京安、黎燕、肖秀荣5人组成,宋才发任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年3月22日法学院召开专门会议,选举产生中央民族大学学位委员会法学院首届分会。3月27日校学位委员会批复同意由宋才发、严奉姬、朱京安、黎燕、肖秀荣5人组成中央民族大学学位委员会法学院分委员会,宋才发任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原有的“中央民族大学民族法学研究所”研究机构,由院长宋才发教授兼任民族法学研究所所长。至此,法学院的内部组织机构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嬗变过程。

挽救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硕士点。早在年10月22日,中央民族大学就向国家民委呈报《关于调入宋才发教授到我校工作的请示》[民大(人事)字()号]。《请示》全文如下:“国家民委人事司:我校拟调华中师范大学的宋才发教授来我校工作。宋才发,男,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系,获学士学位;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科社研究所;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年于华中师范大学科社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同年晋升为教授。该同志在科学社会主义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发表论文余篇,出版著作及获奖作品14部,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6项,在学术界有很高的知名度。目前我校科社专业缺乏学科带头人。今年北京市评估我校硕士点时,科社学科因前几年3名教授先后退休,已不具备评估条件,学校被迫推迟两年评估。为挽救这一硕士点,我校必须在近期调入一名学科带头人。宋才发教授具备此条件。请批准为盼。”年11月11日我正式调入中央民族大学。为了竭尽全力挽救这个硕士点,我配合学校研究生部张才彬处长请示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对中央民族大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硕士学位点重新启动评估。由于当时人还没有正式调过来,研究生部按照评估标准、条件和具体要求,通知我从华中师范大学将必需的评估材料用挂号信的方式寄到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部。北京市学位委员会于年1月启动对中央民族大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硕士点的评估程序,3月以优异的评估成绩获得评审通过,批复同意从年起恢复该硕士点的正常招生。我作为调入“救火”的学科带头人,尽到了自己一份应尽的职责,首战告捷为中央民族大学献上了一份厚礼。尽管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硕士点恢复了招生资格,但是没有赶上发向全国的招生简章。所以,年招进来的硕士研究生,全部都是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科学社会主义硕士点调剂过来的,共招收卢辉泉等研究生10名。年5月由我和荣仕星教授、肖秀荣副教授、杨宗丽副教授(张炯教授协助杨宗丽带一届)4人,组成了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导师组,我被推举为导师组组长。后来该硕士点以及研究生在组建法学院的时候,随同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的编制一同并入法学院。

创设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学本科专业。我从华中师范大学调入中央民族大学之后,最初半年在马列部担任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硕士生导师,同时在经济学院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开辟“民族地区经济法律制度研究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年6月上中旬根据学校领导意见,我开始思考如何筹建政治与行政管理系问题,着力论证拟上的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学两个本科专业。8月26—28日我即派筹建中的“政治与行政管理系”彭仕东和吴雅杰两位青年教师,代表我分别到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取经”,并通过朋友关系把这两所大学的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行政管理学专业设置,4年开设的所有课程资料全部拿回来。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具体特点和实际,完成了这两个拟设新专业的课程设置及学科点申报书的制作任务。9月中旬法学院正式向学校递交了由我设计论证的两个新上本科专业的申报书,年底国家民委批复“同意中央民族大学增设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行政管理学专业,同意于年秋季正式招收本科生”。这两个本科新专业的开设,不但拓展了新生的法学院生存与发展空间,迅速扩大了法学院在北京地区乃至全国的积极影响,同时也为中央民族大学的整体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其贡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整体上扩大了中央民族大学的本科招生规模,为学校面向全国招收“非民族类专业”学生拓宽了新的路径,也实实在在地扩大了学校国拨学生培养经费的收入来源。二是随着学校整个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后来学校又将“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学”两个本科专业和“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硕士点”从法学院分离出来,为中央民族大学年12月12日组建成一所新的二级学院——“管理学院”,准备了基本的师资队伍,积蓄了初步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同时也为新成立的管理学院的一路发展铺平了道路。

法学院首次实现历史空前的大发展。法学院成立之前的法律系,每年仅招收一个班或者两个班的学生,这与中央民族大学当时整体发展不足密切相关。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到年中央民族大学事实上步入“工程”建设行列前的20年,全国所有大学几乎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相比之下很难看到中央民族大学显著发展的亮点。譬如,在我就任法学院院长的时候,原法律系转过来的经费本上是“赤字”。设在3号楼一层西头的“法学院”,所有办公用的桌椅板凳都是建校初期配备的,有些桌椅板凳还是从中央民族学院中南分院(即现在的中南民族大学)调拨过来的,自后基本上没有添置和更新过。会议室里仅有借用的一幅乒乓球台当会议桌,四周的椅子东倒西歪、摇摇晃晃。办学当然不能唯条件论,但是没有基本的办学条件,就无法上水平、上档次。办学也不是规模越大越好,但是没有基本的学生规模,就无法体现出学校的办学效率和效益。因此,法学院要实现历史性的跨越,除了要创设和优化专业学科之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在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既定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潜力,迅速改变法学院落后的办学条件和环境,在国家教育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扩大招生规模,通过规模发展增加办学资金来源和办学实力,通过培养人才的社会影响力,扩大法学院乃至中央民族大学的知名度。就是在这种一穷二白的情况下,通过法学院领导集体积极与校领导以及学校招生办公室的磋商与沟通,年3月8日学校确定法学院年秋季计划招收本科生名,硕士生15名。法学院年秋季实际招收新生名,其中本科生名,硕士生22名。具体招生情况是:(1)“法学专业”4年制本科生招收名,开设的课程主要有: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行政与行政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学。另外,开设多门选修课程供学生选择。(2)“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4年制本科生招收40名,开设的课程主要有:政治学原理、行政学原理、中国政治制度史、西方政治制度史、比较政府与政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当代中国政治思潮、当代西方政治思潮、政党学、秘书学、公共政策、公务员概论、社会学概论、宪法学、行政法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另外,开设多门选修课程供学生选择。(3)“行政管理学专业”4年制本科生招收40名,开设的课程主要有:管理学原理、政治学原理、行政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比较政治制度、行政组织学、地方政府学、公共政策、行政监察学、领导科学、市政学、机关管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信息管理概论、秘书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另外,开设多门选修课程供学生选择。(4)硕士生招生实现“零”的突破。年实际招收硕士生22名,其中,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招收研究生10名;经济法学专业首次招收硕士研究生12名。令人振奋不已的是经过法学院领导集体和全体教师的不懈努力,当法学院刚刚一周岁的时候,法学院在原有法律系仅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的基础上,新增加了6个本科和硕士新专业。它们分别是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行政管理学专业两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法学与英语、法学与经济学两个双学士学位全日制本科专业;以及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经济法学专业两个硕士学位点。招收学生的层次由原来单一的本科生,迅速发展成为既有本科生又有硕士研究生,一年招收的学生人数超过了过去几年的总和。经过年8月25日至年12月一年半时间的艰苦创业,法学院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性发展。譬如,在校的硕士生人数达到29名;在学校没有任何经费投入的情况下,法学院通过举办研究生学位课程班的创收收入,会议室里首次添置了配备齐全的会议桌和椅子,安装了几台空调机和教师开会及休息时用的多台自动饮水机;行政和党团办公室统一更换了文件柜、办公桌椅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并配置了几台崭新的电脑、打印机和复印机,等等。法学院“经济赤贫”状况得到了显著的改善,全体教职工年半年时间每人获得了元的“考勤补贴”和“劳务费”;年每人获得各种“奖励”、“考勤补贴”和“劳务费”近万元。法学院不但消灭了原法律系遗留下来的“赤字”,而且在财务处的账本上首次有了创收余额多万元的收入。由于法学院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条件,因而在年春节前夕,隆重地举行了“法学院一周岁生日庆典暨春节团拜会”,请回包括离退休的老同志在内的全体教职工,喜气洋洋地欢度传统佳节,共话法学院成立一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

法学院“十五”期间发展的总体思路。我以为世界上的事情并不都是先学好了再干,在多数情况下是干起来再学,或者边干边学的。大凡要办成一件没有先例的事情,总要有“第一个吃螃蟹”的冒险精神才行。法学院刚成立不久,学校就布置制定院系“十五发展规划”。《法学院“十五”发展规划》是由我本人负责执笔完成的。作为法学院“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尽管我把它置于现实基础和可预见的前提下,但是仍然免不了带有一些主观构想的成分和色彩。在年9月18日召开的全院教职工大会上,该发展规划获得通过并及时上报学校。我拟定的《法学院“十五”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是:以学术和学科发展为契机,促进教学、科研上水平、上质量,推动法学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十五”期间突出抓好如下几项工作:(1)以本科为本,扩大本科生招生规模。在原有法律系法学本科专业的基础上,增设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行政管理学专业,力争到年本科生招生人数比年翻一番。到年,法学院本科年招生规模达到—人左右,在校生总数达到0人左右。(2)增设新的硕士点,扩大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规模。以年法学院成立时并入的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硕士点招收7名硕士生为基础,年增设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点,使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在原有的基础上实现翻一番。力争到年再增设行政管理学专业硕士点,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点和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点(哪一个先成熟先上哪一个)。到年力争法学院硕士点达到4个左右,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达到30人左右,在校硕士研究生人数达到80人左右。力争使法学院凡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都能够成为硕士生导师。(3)争取实现博士点“零”的突破。对全院硕士点进行优化整合,对师资力量实行优化搭配,突破过去那种严格按照专业学科划分的模式,走“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的发展道路。尤其要借助全校相关学科、相关专业师资力量协同作战,力争在年左右,上一个博士点;到年争取达到2个博士点。(4)教学、科研再上一个新台阶。在教学方面,要调整原有课程设置,保留一些传统的课程,扬弃一些不适合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需要的陈旧课程,创设一批有实力优势及社会人才需求的新课程,争取向学校推出一些优秀的“通选课”或者“公共选修课”。严格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下大力气建立起一套适合法学院实际情况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和质量监控体系,使教学质量有一个质的飞跃。在科研方面,要大力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尤其要采取激励机制和措施,扶持一批青年教师在职提高学历学位层次。引聘一批有真才实学和雄厚科研后劲的中青年教师充实法学院教师队伍,从整体上优化教师结构。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国家、教育部、国家民委科研项目,同时争取更多横向资助的科研课题,产出一批高质量的学术专著和有高质量、高品位的学术论文。举办1—2次国际学术研讨会,扩大法学院的知名度并提高学术地位。(5)争取在1—3年内创办一所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事务分所,为中央民族大学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法学院的建设和规模发展积累资金;为硕士生、本科生司法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和场所;使目前在校外谋职的本院具有律师资格的教师归位,共同为法学院在外界的学术影响作出贡献。(6)加强同司法部、国家民委政法司的沟通与联系,争取得到它们的支持和帮助,筹建一个为民族地区提供法律资询、决策服务的法律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促使法学院走出中央民族大学、走向全国。当前尤其要通过走出去、搞横向联合的方式参与西部大开发,在为西部大开发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扩大法学院的影响和知名度。(7)采取多渠道、多途径的办学方式,拓宽法学院办学经费来源。要充分利用法学院资源优势,用好、用活无形资产,变资源为财富,力争经过1—2年的艰苦奋斗,迅速扭转法学院目前经济困难的被动局面。逐步改善法学院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水平,为学校增加计划外收入作出贡献。(8)通过上述努力达到以法学学科为龙头,带动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学等相关学科发展,形成有内在联系和竞争优势的大学科群,实现全校相关专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局面。力争经过5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法学院生长出一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推出3名左右在国内外有相当影响和知名度的专家,推出2名左右北京市乃至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事实上到“十一五发展规划”与“十五发展规划”新旧交接的时候,在上述构想中除个别设想如“筹建律师事务所”,由于人员的变动以及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没有实现之外,基本上实现了《法学院“十五”发展规划》的构想,在发展指标上大多对原有规划有所突破。

出台硬措施确保法学院发展蓝图的实现。我设计并执笔的《法学院“十五”发展规划》的“保障措施”,通过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方式得到坚持和落实。这些保障措施主要是:(1)加强法学院党总支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法学院建设中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教师的心凝聚到教学、科研和学术发展上面来。加强在高层知识分子和硕士生、高年级本科生中的党组织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教工会、共青团的积极带头作用。(2)建设和建成一个团结、务实、富有活力和工作效率的领导班子。院长、副院长必须深入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突破法学院发展的“瓶颈”,以自己的言行带领全体师生员工,共同把法学院建设好、发展好。包括党总支在内的整个学院领导班子,要以务实的精神、求是的作风,言行一致的风范和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竭诚为教师和学生服务,接受师生的批评和监督。(3)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并逐步完善一套符合法学院实际情况的、有利于促进法学院发展的机制和规章制度。为教师提供一个既纪律严明,又宽松和谐的教学、科研氛围,使法学院既是一个教学、科研机构,又是教师和学生之家。(4)办公室和后勤要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提供服务保障。所有党政领导人员及办公室人员,都必须勤政廉政、以身作则,杜绝工作上的相互推诿和踢皮球现象。各办公室必须整洁卫生,工作人员必须礼貌待人。无论对本院教职工和学生,还是对外来人员,都必须以礼相待,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5)通过多途径办学的经济实力,设立教学、科研奖励基金,奖励在教学方面有创见和突出贡献的教师;奖励科研获奖、产出重大科研成果的教师;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和本科生。(6)上述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内部的发展动力和外部的适宜环境。法学院的发展需要得到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政策支持。学校领导认为《法学院“十五”发展规划》目标明确,保障措施具体,切实可行。荣仕星校长将《法学院“十五”发展规划》批转科研处印发全校,作为各院系制订“十五”发展规划的范本。随后5年实践雄辩地证明,这是一个既催人奋进而又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

年法学院迈出了稳健发展的步伐。年2月8日法学院召开了学院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党政联席办公会议。依据《法学院“十五”发展规划》,研究部署了学年度法学院的主要工作,出台了《法学院本学期暨年工作要点》。2月9日根据学院党政联席办公会议决定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通过了《法学院本学期暨年工作要点》。这一年法学院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如下9项工作:(1)将“民族法学”作为法学院现在和未来发展的重点学科和研究方向。大家认为原法律系由于对民族法学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因而在教学和科研工作安排上,对从事民族法学教学和研究的教师支持不够、关心不够。院领导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将“民族法学”作为学校重点学科申报,希望得到学校的关心和扶持,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它发展成为一门具有鲜明特色的省部级重点学科。支持中年教师参加民族法学研究,对于还没有确定研究方向的青年教师,鼓励他们从事民族法学研究工作。为办好民族法学研究所,学院确定由院长宋才发教授兼任所长、吴宗金老师任副所长。(2)开好三个重要会议。一是开好与韩国明智大学联合举行的国际学术研讨会,6月份校庆期间在中央民族大学举行;二是2月底国家将通过新修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过请示中国法学会和国家民委政法司,争取法学院与上述两家共同举办一次“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座谈会”;三是争取与中国法学会和国家民委政法司共同举行一次“西部大开发法律研讨会”。(3)坚持走制度治院的道路,切实提高教学科研质量。为此就必须从如下9个方面狠抓落实:一是落实教师教学工作量;二是讨论修订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落实新修订的教学方案,初步确定未来5年法学专业应当开设的课程,定出“主干课”和应当开设的“选修课”;三是抓好具体教学环节,严格考试制度,适当检查或者抽查教师教案,召开一次教学分析会;四是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推选1名德高望重的老教师给青年教师讲“示范课”;在法学专业推出1—2名,在政治学、行政管理学专业各推出1名青年教师,为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基本功大奖赛提前做好准备;五是分年级各召开一次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认真开展教学评估工作;六是抓好本科生四级、六级英语过级考试、计算机过级考试,做好模拟考试题贮备工作;七是筹划高年级本科生教学实习工作,做好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八是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科研课题,争取多上几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九是组织好年度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的硬件材料准备工作,争取多上几位教授和副教授,改变法学院目前教师层次结构不合理的状况。(4)开展法学院的评优工作,实行激励机制。一是每年评一次“园丁奖”,奖励优秀教师;每年评一次大学生、研究生“三好学生奖”,尤其要奖励那些从贫困地区来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年实际上就有多名学生获得奖励,譬如,3名法学院的学生参加北京市和全国大学生论文比赛,分别获得一等奖1名、三等奖2名;10名学生参加北京市大学生外语比赛,有1名学生获得二等奖、1名学生获得三等奖。二是颁发大学生、研究生“优秀论文证书”;三是从创收经费中拿出一定的专款,鼓励学生办好《法源》和《法学探索》两本内部刊物,提供学生练笔的园地。(5)筹备在学校50周年校庆期间召开“法学院校友座谈会”。欢迎历届校友返校参加校庆活动和“法学院校友座谈会”。尽管法学院是一个新组建的学院,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做基础,但是法学院不向任何校友提出捐款和接受礼品问题,只要校友们能够高高兴兴地回来参加校庆活动,就是对法学院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明确规定“请柬”上不得作任何这方面的表示,一切经费开支全部由法学院承担。做好成立法学院校友会的筹备工作;编印“历届校友通讯录”,做好校友摸底工作。(6)继续抓好创收工作。一是继续办好与中共赤峰市委党校联合举办的硕士学位课程班,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经济效益放在第二位,考虑长期合作;二是进一步拓宽办学方式和渠道,争取将吉林省行政学院办成“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分院”。(7)抓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组织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经常开展“马列主义学习小组”活动;抓好“两课教育”;开展“教书育人”、“尊师重教教育”等活动。(8)人事问题。人事制度采取“较宽松和谐的人事政策”,做到教师能进能出。但是每一位教师的进出都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经过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学校领导批准。(9)基本设施建设。除了请示学校按规定配备办公设备之外,从法学院创收经费中拨出专款,再购置电脑5台、打印机2台、复印机1台,以缓解因办学规模扩大带来的办公设备仍然紧张的状况。同时从创收经费中拨出部分专款,每年给每位教师资助科研经费元,用于各自订报纸、购书,鼓励教师“走出去”参加各种学术会议。鼓励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提高法学院教师的学历学位层次。凡自费上学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证书的教师,见证书后给予一次性补贴元。年12月17日前后几天,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对法学院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实践证明“年的工作要点”已经全部付诸实施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法学院由初创到走向成熟积累了经验、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法学院的知名度和学术研究活动逐渐走向全国。我以为任何一个教学科研单位在外界的积极影响和知名度,总是通过这个单位的成员在外界的学术活动和影响力逐渐显现出来的。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学院院长在国内外同行专家心目中的学术地位,基本上决定了这个学院在一个时期内它在国内外的地位。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尽管是一个新组建的学院,组建时连一个法学专业硕士点都没有,但是经过我本人及法学院全体教师的艰苦努力,我在担任法学院院长期间参加的一系列重要学术活动,以及长期以法学院教授名义获得的国家和省部级研究项目、出版的获奖著作、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和“示范教材”、有较大影响学术论文的发表等,实实在在地扩大了法学院在全国乃至国外的学术影响,这里列举几例在我担任法学院院长期间的重要学术活动作为例证。年11月我作为法学研究专家应邀出席了在云南昆明举行的“中国法学会西部大开发法律研究会”成立大会,当选为研究会的常务理事。会议期间应云南大学人文管理学院邀请,作题为《西部大开发与依法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致性》的学术报告。12月3—5日应邀出席中国人民大学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在会上作《民族大学法学教育必须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急需人才》的即席发言。会议开幕前李鹏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人民大会堂东大厅接见了包括我在内的部分国内外专家代表并合影留念。年4月16日出席了由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国家民委、国务院法制办、全国政协民委和宗教委员会联合举行的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座谈会,作为学术理论界代表我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所长郝时远研究员应邀出席会议。我在会上作了《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改意义重大》的重点发言,4月21日《人民政协报》刊登了我在大会上的发言。5月10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发文:“为适应我省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需要,提高培训质量,以便更好地完成新时期的公务员培训任务,经研究由吉林省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兼行政学院院长王国发同志特聘宋才发同志为吉林省公务员培训首批兼职教授”,颁发了由王国发常务副省长签名的聘书及铜牌。同时应邀在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作《WTO规则与中国法制的国际接轨》的学术报告。5月25日被教育部聘为“全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学科点评委”。7月22—25日应邀出席在贵州省举行的“第七届全国高校法学院院长(系主任)联系会议暨法科师生德育研讨会”,在会上作《法学教育体制改革与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的发言;会议期间我同北京大学副校长吴志攀、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保树、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仲兴、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邵建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定,共同接受《贵州商报》记者的专访,8月1日该报第10版专版刊登5位嘉宾的照片及发言。8月15—17日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重庆召开,我应邀出席会议并当选为研究会的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兼学术部主任。9月26—27日应邀出席“—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重大课题研讨会”,在会上当选为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12月15—16日应邀出席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的“21世纪:亚洲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论坛”。年2月7日以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身份出席了司法部、中国法学会举行的春节团拜会,2月8日出席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首都春节联欢文艺晚会”。3月26—28日应教育部邀请,以法学专家的身份出席了《少数民族教育条例》研讨会,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及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我被教育部聘为法律专家顾问组成员。随后参加审议《少数民族教育条例》(草案),并出席了11月25—29日在贵州召开的《〈少数民族教育条例〉专家研讨会》。5月5—6日应邀出席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中国政法大学50华诞庆典”及“法治与法学教育国际研讨会”,在大会上作《WTO规则与中国法制的国际接轨》的即席发言。5月14—16日应邀出席在清华大学举行的“第二届公共政策与管理国际学术研讨会”等。

(摘自宋才发著:《惟寻真知启后人——我的执教生涯40年》,湖北人民出版社年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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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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