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公告高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知

高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通知

今年是实施年检验照改年报“黑名单”制度的第一年,从今年开始,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所有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须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截止6月30日还未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信用受限,望广大工商企业、个体工商业主周知。

高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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