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司法局把好三关推进金华
为切实做好金华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观山湖区司法局按照《观山湖区金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牢牢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作用,助力金华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一是把好放权关,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为确保部门职权下放于法有据,权力与责任划分明晰,区司法局于年5月12日收到区政府办发来的《关于做好金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拟需区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合法性审核工作的函》,对金华镇结合实际需要,梳理的拟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5条。于年6月22日收到区委编办发来的关于对《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函,于年6月28日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9月10日出具《观山湖区司法局关于赋予经济发达镇(金华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指导目录的合法性审核意见书》,全力保障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序衔接、稳步推进。
二是把好指导关,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为推进金华镇行政执法主体职能的法定化,结合《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认金华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明确金华镇人民政府必须严格在调整下放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并在司法云平台中创建执法主体帐号,认真做好金华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证件申领、信息公示工作,确保金华镇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同时,为帮助金华镇行政执法人员快速熟悉执法业务,快速提升执法能力,确保下放权力能放得下、接得住、运转得好,我局拟举办行政执法骨干人员培训,金华镇作为执法主体积极参与培训,并按照省、市安排推广运用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金华镇也纳入此平台,进一步规范了金华镇行政执法及执法责任制落实。
三是把好稳定关,强化基层法治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贵阳市人民调解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对金华镇2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名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指导,增强其调解工作的能力,积极发展“枫桥经验”,及时就地化解金华镇辖区民间矛盾纠纷。同时,针对此次换届选举后村居两级人员变动情况,将指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重新备案人民调解员,并及时对新任人员指导培训人民调解工作,增强其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年1月-10月,金华镇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纠纷81件,调解成功81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的建章立制,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调度和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区金华镇20个村(居)已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目前第五轮签约的20个村(居)法律顾问正在有力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第六村(居)法律顾问签约预计在年11月下旬完成。年1月-10月金华镇村(居)法律顾问共接受法律咨询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6件、提供法律意见35余条、参与法治宣传9余次、审查各类合同5件,为切实维护金华镇的稳定,打造金华镇行政执法良好的执法环境和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供稿:观山湖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原标题:《观山湖区司法局把好“三关”推进金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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