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法院代理院长李龙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
11月6日上午,鹤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鹤峰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龙代表鹤峰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过去五年工作
受理各类案件15,件
同比上升
35.1%
结案14,件
同比上升
43.1%
案件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年平均增长率22.5%,
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3件。
一
聚焦审执主业
作出守护公平正义新贡献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保障社会平安稳定
受理各类刑事案件件,审结件,判处罪犯人。
以犯传销罪依法判处“云联惠”网络传销案湖北地区负责人田某有期徒刑三年,追缴违法所得2亿余元
悉心化解民事纠纷,营造健康和谐社会
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件,审结件,其中调解撤诉件,调撤率57%。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受理行政诉讼案件件,审结件,其中以协调撤诉方式结案25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61件,裁定准予执行39件;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率97.9%。
配合党委政府妥善解决了太平镇向某滋事阻挠高速公路建设等问题,为重点工程、民生工程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巩固执行攻坚成果,实现群众合法权益
受理各类执行案件件,执结2件,执行标的额14.6亿元,执行标的到位5.93亿元。
相继组织开展“霹雳行动”“飓风行动”“破冰行动”和金融案件执行“清零行动”等7起大规模专项执行行动,累计抽调警力余人,执行案件件。
●在县委政法委、太平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顺利执结了何某与田某相邻关系纠纷这一起长达10年、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老大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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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共拍卖次,成交额.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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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失信惩戒⑺力度,限高消费人次,曝光失信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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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聚焦重点领域
彰显保障服务大局新作为
掘进扫黑除恶斗争,铲除危害社会毒瘤
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深挖彻查涉黑恶线索、“保护伞”线索17条,开展“行业清源”整治发出司法建议书2份,通过宣讲、普法等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27次。
在省、州、县各级各部门的通力支持配合下,圆满审结全国扫黑办、中纪委、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严某、皮某等黑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分别判处主犯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十八年,22名骨干成员、30名组织外成员被判处一到十五年有期徒刑,涉案62名公职人员中55人受到严肃处理,其中12人受到刑事处罚,财产刑执行到位率达50%以上,做到“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该案审理情况被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艳玲同志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被中央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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