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石秋也被曝硕士论文剽窃,查重率754
继“70后美女厅官”——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董岚被接连曝光博士论文、硕士论文俱为剽窃之后,她的读博同届大师兄——益阳市委副书记黎石秋,也不遑多让,继博士论文被曝剽窃之后,硕士论文也被挖出涉嫌剽窃。拿该文与该文发表日年10月1日之前的他人文献比对,知网查重率更是高达75.4%。此外,黎石秋同时还被曝多篇论文一稿五投或九投。
黎石秋年10月开始任职益阳市委副书记;董岚今年6月履新之前,则任益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同届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当中,至少出现了两名“文抄公(婆)”,真够令人大跌眼镜的。
黎石秋还兼任益阳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校(院)长。该院在职教职工9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43人,事业编制52人;在教学人员中,有正高职称者2人,副高职称者18人。一个组织党的干部进行培训、研讨、进修的机构,竟是在由论文查重率高达75.4%的人领衔,以其昏昏,又如何能使人昭昭?
有助于职务晋升的高级学位,都是通过弄虚作假、投机取巧手段得来;可想而知,这样的德不配位者,权柄在握,只会私心自用,不大可能正心诚意为公众利益服务。
黎石秋的为官口碑,也并不佳。最近曝光其论文剽窃之后,也有跟其打过交道的网友,反映其官僚主义作风严重。
在两年前导致毁屋间、死亡44人的年宁乡“7·1”洪灾中,其时已任益阳市委副书记的黎石秋曾被追责:党内警告处分。
当时湖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通报中提到:“宁乡县在应对洪水上主要存在准备不足、指挥调度不力、违规降低防洪堤高程、未按要求报汛、死亡失踪人员信息上报不及时5个方面的问题。”
其中违规降低防洪堤高程的始作俑者,就是黎石秋。通报提到:“年,在滨江公园景观工程项目中,宁乡县委、县政府违规决策降低防洪堤高程,将一段长为米的河堤高程降低了1.3-1.5米。年至年3月,省市县防指先后6次下发整改通知或督办函,但宁乡县就是拒不整改到位。
黎石秋从年2月至年3月,任职宁乡县委书记,之后又任职三年半长沙市副市长。为打造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就制造重大防汛隐患,置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
对这样的论文剽窃学位造假,热衷形象工程,漠视并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官员,湖南省纪委监委,是该履职好好彻查一番了。
1人物履历编辑
.09——.07,浏阳师范学校学习,中专毕业
.11——.12,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大专毕业
.08——.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大学毕业
.08——.07,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毕业
.07——.06,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学习,大学毕业
.03——.01,湘潭大学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09——.06,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07——.08,浏阳县达浒乡石板中学教师
.08——.07,浏阳县达浒乡中心完小教师
.07——.07,浏阳县官渡区达浒中学教师、校长
.08——.08,共青团浏阳县城郊区公所委员会书记,区委组织干事
.08——.01,浏阳县枨冲乡党委副书记、代乡长
.01——.03,浏阳县枨冲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03——.11,浏阳县(市)枨冲镇党委副书记、乡(镇)长
.11——.12,浏阳市枨冲镇党委书记
.12——.05,浏阳市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05——.10,浏阳市工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10——.01,浏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01——.10,浏阳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10——.03,浏阳市委副书记、政府副市长
.03——.02,宁乡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02——.04,宁乡县委书记、政府县长
.04——.10,宁乡县委书记
.10——.12,宁乡县委书记,提名市政府副市长[1]
.01——.10,长沙市政府副市长、宁乡县委书记(至.03)[2]
.10——,益阳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校(院)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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