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重复发表引用与论文内容无关
年9月14日中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科技伦理工作组注意到,科技部、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等22部门联合发布了《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该规则首先对科研失信行为进行了定义:“本规则所称的科研失信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行为”,并且进行了详细的列举。
笔者注意到,“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等违反论文、奖励、专利等署名规范的行为”都被列为了“科研失信行为”。此外,“重复发表,引用与论文内容无关的文献,要求作者非必要地引用特定文献等违反学术出版规范的行为”也被列为了“科研失信行为”。
此外,该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媒体、期刊或出版单位等披露的线索”也属于有关单位应主动受理、主管部门应加强督查的科研失信行为线索。
在调查方面,该规则第十七条规定,针对学术问题的调查的学术评议,由单位委托本单位学术(学位、职称)委员会或根据需要组成专家组,对涉及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专家组应不少于5人,根据需要由相关领域的同行科技专家、管理专家、科研诚信专家、科技伦理专家等组成。
该规则已经于年8月25日正式生效。下附全文。
来源:中国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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