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履行两种职能六论档案依法行政管理
在现行档案局馆合一的管理体制下,如何履行好档案行政管理与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处理好两者间的关系,是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在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中必须面对,并且要处理好的问题。
两种职能的区别及相互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管理对象不同。档案行政管理的对象是产生“对国家还和社会有保存价值”档案的法人与个人的档案事务,管的是“事”;档案馆管理的对象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管的是“物”。二是管理范围不同。档案行政管理的是所有产生“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档案的法人与个人的档案事务,范围大;档案馆管理的只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档案的一部分,范围小。
在现实工作中,尤其是在基层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这两种职能区别和相互间的关系,多数人的理解基本上是含糊不清,大都是围绕着档案馆工作来展开档案行政管理工作。轻里说是混淆两种职能,重里说则是放弃部分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实质是以档案馆职能代替档案行政管理职能,把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当作履行档案馆职能的工具。
档案行政管理是档案事业的助推器,而档案馆只是档案事业的一部分。把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当作履行档案馆职能的工具,实质上等于放弃了除档案馆以外的档案事业。这会给档案事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因而,作为档案局馆长的“一把手”,一定要清楚两种职能是不同性质的职能;要分清两种职能各自不同的目标与任务,不能混淆。在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时,一定要站在档案局“局长”的角度来思考完成档案行政管理的目标与任务,不能角色错位,尤其不能站在档案馆的角度来思考完成档案行政管理的目标与任务。
事实求是地讲,局馆合一的管理体制对档案行政管理有一定的影响,但不是绝对的。只要厘清两种职能的区别,明确两种职能的不同目标与任务,尤其是依法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把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作为推动整个档案事业的工作来做,才能够真正做好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从而推动整个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
(原载《档案管理》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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