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发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报资料
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44号),进一步做好《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食药监械管〔〕13号)规定的创新医疗器械申报资料编写和技术审查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报资料编写指南》,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报资料编写指南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年12月14日
附件
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报资料
编写指南
为规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提高申报资料质量,促进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结合目前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实践经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食药监械管〔〕13号)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对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的申报资料准备和撰写进行了规范,旨在使申请人明确在申报过程中应予北京安全治疗白癜风医院北京那家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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