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II写论文的日子
创造知识的乐趣,绝不是任何类型的消费可以比拟。其中的喜悦、满足、失落、无助都是成倍放大的,绝对属于只有年轻人干得了的极端体验。所以,不竭的好奇心和青春永驻是这世界给专心做研究的人的报酬,没有任何其他行业可以享有这优厚待遇(兰小欢)。
写论文的日子
昨天凌晨,论文终于结了束。原来料想要安一个好的尾巴,像我自己有些满意的开头那样,只可惜,在方寸大的办公室,偏挤进来一起强奸未遂的案件,由不得我愿不愿意,同事审查和嫌疑人辩解直冲我的脑海,我只好先潦草的涂了个结局,逃了。
曾经日夜颠倒的阳台山书房
第一次打印了稿件自己看,没有期待的好。醒来,再看,有一点点的满意了。暂时可以不怨叹了。这是一篇我进行得有些艰难的论文,原因自然是自己的知识储备严重不足。先前的学习方向很偏向宪法、行政法、法理学,理论的东西多,实践的东西少,再加上没有在基层呆过,几乎考虑不到法律实效的问题。这回不一样,写刑讯逼供的主题,本身也是从人权保障和权力制衡着手,结果写着写着,折腾到刑事诉讼法的领域去了,基本涉及到英美刑事诉讼法的证据问题,阶段性的证明标准,犯意证成。每一个在我,几乎都是新鲜的话题。整个写作的过程,完全就是一个仓促学习的过程。
因为这点,学习知识的心甘情愿,我对写论文的过程又爱又恨。恨是因为累,全身心地投入,每一个白天,直至凌晨轰然在电脑前,以至于上班过马路都有些恍惚。而且论文这种东西,没有人爱看,人家看你论文是给你面子,就算发表了,得来圈内人几声回应,免不得郁郁而死的命运。况且,你得明白自己到底是谁,是否写得足够好,好到你是唯一,有底气去浪费别人的时间?我的底气是没有的。
某个深夜,中途休息的时候,我把脸埋在被子里。笑猫醒来,说:你何苦这样累自己,很容易老的,需要这么逞强吗?我说确实不需要。可是写论文的过程,是我自己需要的。我肯定要逼迫自己每一年至少完成一到两篇的文章,让自己心无杂鹜地沉在书斋里。只有这样,才让我觉得时光没有荒废我没有失去。别人肯跟我约稿,我当是个互相需要的过程。稿件也可能死亡,可我不在乎。我得到了,我回想起这个过程,我很满意,就是这样子了。
就是这个样子了。
人的快乐有很多种,谁也不比谁高明。写博客当然也是我的快乐,虚拟网络,我有一个安身之地,天涯陌路,有你在看。
八月桂花香,这样的夜晚,明月、花雕、螃蟹、秋菊、博古论今,且在我的想象,在一帧水墨画里荡漾而开。
对了,还应该有一艘船,一个弹琵琶的歌女啊。
可是,她在唱《丢手绢》?……(-9-:46)
最难忘的论文答辩当然是在清华大学明理楼的模拟法庭。我至今记得答辩主席是时任法学院的副院长车丕照教授,答辩老师之一是在后来李天一案件遭到网暴的易延友教授。当时他刚毕业,第一次充了老师,一点点的紧张。非常喜欢他编写的刑法学教材,俏皮和不刻板。
后来的厦大法硕毕业论文,进展得十分不顺利,自己跟自己较劲,自己跟自己掉泪。感谢刘连泰教授,他不是我的导师。但他说,这该是我的幸运,因为除了他,我还可以得到另外一个老师的帮助。我居然忘记真正导师的名字,可见几乎没有交流。
感谢网络和海峡博客,当初论文答辩发言稿居然都保存了下来,今天读来,仍然认为当初“有所努力”,并因此找到努力的动力。因为我自己说的“……只有这样,我才觉得时光没有荒废我没有失去”。
我不想失去。存稿。
厦大法硕答辩发言稿
大家好!我选择的是行政法、公务员法方向的论文题目——《法治视角下的警务绩效考评》。但是,选择这个题目的直接动因却是因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大家知道,刑事诉讼法被称为犯罪人的人权宪章,而这一次的修改也是围绕着犯罪人的人权保护和诉讼结构调整而展开的,我们当然相信未来的刑事诉讼法对于人权保障和法治进程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当我们的视野从纸面上的法律,回归到行动中的法,我们其实不能忽视这样的一个现象,在全国一线的公安业务部门,无论是派出所、刑事侦查、经济侦查、禁毒等部门的民警,衡量他们的工作成绩所适用的是警务绩效考评规范。在公安部门内部实行的这样的规范性文件,下达了一个部门,一个民警所必须完成的工作指标,这样指标包括发案率、破案率,甚至是要逮捕的人数,起诉的人数,行政处罚的人数。这样的内部规范以犯罪控制为结果导向,忽视人权保障,忽略程序的正义。如果我们对当前警务绩效考评的这种模式不加以警惕的话,那么它在实务部门所带来的危害将会抵消专家学者为修改刑事诉讼法所作出的种种努力,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让《刑事诉讼法》形同虚设。
这就是我选择警务绩效考评作为我毕业论文选题的原因,而我也希望通过观察实务部门实际运行的规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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