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争鸣著作权集体管理热点聚

续4月8日上篇本期话题:著作权集体管理热点问题三、集体管理组织管理的“小权利”指哪些?武幼章:怎么能笼统地说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等都是“小权利”呢?

北京-文著协-罗向京罗向京?:集体管理组织管理的权利,一般称为“小权利”,指的是权利人自己不方便行使,或者自己行使权利的效率不高。一般这里列举的几项权利都属于这种情况。罗向京?:大小都是相对的。从集体管理的角度看,这些权利,对于权利人来说,涉及的使用次数很多,费用很小,个人去管理有很多不便,俗称“小权利”。相对于改编等权利而言,小。安雪梅:著作权中的大小权利之划分的依据什么?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非法与否有关吗?马继超:

武幼章-上海-编外人员,“小权利”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叫法,是指权利人个人难以行使的权利。武幼章:权利是没有大小之分的,出版社复制发行一部小说,其中的复制权不会是“小权利”,图书馆提供零星复制才是“小权利”。

北京-文著协-罗向京?

马继超罗向京?:复制发行,重点在出版与发行,把复制包含其中了,就不对复制行为再主张单独的复制权了。图书馆复制、复印机复印,这些才是单独的复制权。集体管理的复制权指的是这样的。

武幼章船长?赵俊杰:某音乐家有原创歌词、歌曲作品余首,不加入音著协就无法维权?朱严政:

船长?赵俊杰某音乐家有原创歌词、歌曲作品余首,不加入音著协就无法维权?对于其个人难以行使的权利,如广播权、表演权的绝大部分情形,确实如此。船长?赵俊杰:海量不是难以管理的关键。这是技术问题。船长?赵俊杰:

朱严政这些所谓的“小权利”为什么会难以维权呢?逻辑上一时没有想通。朱严政:现实是集体管理就是解决海量使用作品的最好的技术!贾娟:

船长?赵俊杰通过何种方式维权?船长?赵俊杰:虾米音乐、网易云音乐、腾讯、酷狗等商业平台,利用灵活的商业模式比如线下线上O2O,有木有可能“管”好网络音乐?国家新近政策是不是支持建立综合性网络音乐平台?朱严政:

船长?赵俊杰几个原因:1、无法全面掌握信息,无论是对权利人还是使用者;2、成本过高无法承受;3、权利人和使用者谈判地位不对等。船长?赵俊杰:

朱严政-北京-音著协无法掌握,说明著作权领域并无统一登记系统,不比专利商标;成本过高,看人看公司,并非觉绝对;谈判地位不对等,首先是权利人自己认为“委屈并低人一等”?法律怎么可能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呢。孫遠釗:

朱严政-北京-音著协如何对应处理网络许可呢?孫遠釗:我想藉此再提出一个问题:就是对于网络许可的集体管理。既然在实体的管理上都已经如此困难了,如何来对应网络的环境呢?朱严政:

孫遠釗信息网络传播权方面,音著协在推行“主渠道”合作模式,在网络服务商认可付费解决版权问题的前提下,现实地、最大化地实现权利人的利益,实现权利人和使用者共赢。孫遠釗:

朱严政网络服务商愿意同您协商谈判?还是有些半推半就?孫遠釗:刚才提到的网络许可收费问题,欧盟诸国为此特别单独设置了一个新的集体管理组织,但一直面临到不少的问题和挑战!朱严政:音著协已经与百度、腾讯、酷狗等音乐服务商达成合作,多数是从诉讼走向合作。具体可以看下音著协最近的会讯,在音著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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