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需持牌展业不鼓励打价格战
为规范证券经纪业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近日,证监会发布《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年2月28日起施行。
《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对于证券业发展具有什么重要意义?将如何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更好适应新业态新模式
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核心业务,也是支持证券公司其他各类业务发展的基础业务。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资管业务、场外期权等业务的多元化发展,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基础性地位更加突出。
数据显示,目前,证券行业分支机构数量达到1.2万家,证券从业人员数量达到35.5万人,客户数量达到2.1亿。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年前三季度,证券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交易单元席位租赁)达.11亿元,为行业营收第一大来源。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经纪业务展业形态逐渐变化,线上展业成为主流。客户规模、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的增加,以及展业模式的转变,对监管提出了新要求,现行监管规则需适应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年7月,证监会公布《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过对公开征求意见进行汇总梳理,逐条研究,吸收采纳,出台了《办法》。具体来看,《办法》按照“回归本源、丰富内涵、加强规制、有序发展、保护客户”的思路,从经纪业务内涵、客户行为管理、具体业务流程、客户权益保护、内控合规管控、行政监管问责六个方面作出规定。
引起市场热议的是,《办法》首次明确经纪业务内涵,将证券经纪业务定义为“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接受投资者委托开立账户、处理交易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等经营性活动”,从事上述部分或全部业务环节,均属于开展证券经纪业务。同时强调,经纪业务属于证券公司专属业务,未经证监会核准持牌展业构成违规。
“由于经纪业务内涵缺乏明确规定,近年来,业务开展中存在不少灰色地带,包括券商借助第三方平台引流展业中的合规问题,以及部分境外券商通过境内平台为境内投资者提供交易渠道与服务等。”华西证券分析师吕秀华表示,《办法》将“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接受投资者委托开立账户”纳入经纪业务范畴,也就明确了营销、开户等活动也必须持牌经营,因而部分境内不持牌的境外券商在境内开展的境外证券交易服务营销、开户属违规行为。
经纪业务牌照是经营境内外经纪业务的基础,在中国银河证券非银行金融行业分析师武平平看来,《办法》强调经纪业务属于证券公司专属业务,要求证券经纪业务持牌经营,规范开展营销活动,与前期跨境互联网券商监管思路一致,有助于引导行业合规经营。
“总的来说,《办法》与年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差异不大,主要在业务范畴、券商责任方面进一步细化。”平安证券金融与金融科技行业首席分析师王维逸表示,例如,将“开展证券交易营销”纳入证券经纪业务范围,新增“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证券公司应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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