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二季度中国经济法学研究报告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季报
(年第二季度)
洛尘音
虽然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学体系有着不尽相同的认识,但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是目前经济法学界绝大多数学者对经济法学体系比较认可的三大部分。鉴于此,保留这三大部分,并将时下比较“潮”的网络法、算法规制法、数字经济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部分纳入市场规制法这个部分。在此基础,再加上政府经济行为规制法和公司法两大部分。整体而言,经济法学的研究路径可以分为两种路径:公法路径和私法路径。就公法路径而言,主要包括财政法和税收程序法、反垄断法等;就私法路径而言,主要包括税收实体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个人之见,经济法主要包括经济公法和经济私法两大部分,所谓经济公法主要指现有的经济法大部分,所谓的经济私法主要是指我们所称的商法。当然,这些都只是一孔之见。毕竟现在再谈论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独立性之类的,并没有太多实际意义。以上只是应研究需要。因此,经济法呈现包容万象和博大精深的特点。在此,借用奥托·迈耶的那句“宪法消逝,行政法长存”经典名言,我所谓经济法是“经济不散,经济法长存”。
因此,本报告从经济法基础理论(总论)、政府经济行为规制法、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公司法、其他方面等六个问题域对年第二季度(单月刊第4、5、6期,双月刊第3期)包括学术论文和学术著作在内的中国经济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进行报告。
一、学科研究情况概述
伴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来临和网络经济的发展,年第二季度,数字(平台)反垄断、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数字货币、公司法等相关法律问题成为学者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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