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笃行走前列丨良师巧引路行远必自迩
跟班先进找差距
“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正值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式启动,为贯彻落实学习教育环节关于弘扬英模精神的工作要求,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实现从源头培养高素质优秀年轻干警的目的,院党组精心谋划,组织开展第二期“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
跟班老师
赵涛,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曾获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市级机关学习型干部、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徐州市法院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所承办的多起案件、撰写的多篇文书、司法建议书在省、市评比中获奖,在《海商法保险法评论》等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年以来,获得个人嘉奖6次、先进工作者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跟班学员
郭小柳,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东南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年通过省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市中院工作,现任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五级法官助理。
良师巧引路,行远必自迩
年夏,适逢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第一期“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初入中院的我逐一细读了彼时发表的21篇跟班心得,为先进英模的敬业笃行所震撼的同时,亦为跟学前辈的文风文采所折服。时隔半年,得益于常态化跟学机制的良性运行,我有幸作为跟班学员参加了第二期跟学活动。带着五个“何谓”的问题,我跟随环资庭副庭长赵涛老师开始了集中学习,在此将体悟记述一二。
01
何谓初心:明志明责奠基石
进入法院的初心何在?于跟学活动动员会上听到这个问题时,我沉思良久。诚然,对于年轻的法学生而言,选择考入法院,许是为了寻觅法学生涯的熠熠坦途,许是为了实现与师友的沉沉约定,许是为了满足家人的殷殷期许。但回首自视,发现凡此种种只能称为“初心的种子”,更多时候仅回应了外界对法学生成长、就业的希望,促成选择的外因往往大于内因,即“他人希望我成为何种人”,而非“我希望成为何种人”。主持人董卿在“朗读者”节目中曾述:“初心在最开始的时候,往往简单朴素,但是他会慢慢长大,就像一颗种子能够长成苍天大树,又仿佛站在零的起点慢慢绵延成很长很长的道路。”于是,明定初心、挖掘本心便成为本次跟班学习的起点,在集中学习的点点滴滴中我逐渐明了,拥有公正之心、良善之心、清廉之心当为执掌法槌者的初心所在。
公正之心源于对法律的敬畏,对真相的探求。初见赵庭长,第一印象便是待人热情和善,而工作干练专业,无论在开庭询问、合议庭评议时,还是对法官助理进行业务指导时,“法律依据”“法律适用”“对照法条”“查找判例”都是其工作中的高频词,但同时,她也并非一个机械的法律适用者。在一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纠纷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巨额违约金,从表面观之,案件事实简单、法律关系清楚,如果仅依法律一判了之则原告极可能胜诉。而案涉违约事实发生在近十年前,各被告互相推诿,却都未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对关键事实均不能清晰陈述,这一细节引起了赵庭长的注意,经现场勘验、调查、开庭引导双方陈述合同履行过程并充分举证、多次合议等艰辛努力,查明原告并未实际缴纳土地出让金,恶意诉讼的真相浮出水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正因赵庭长始终秉持公正之心对真相的孜孜以求,才避免了国家利益遭受巨大损失。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而司法裁判中情理法的和谐统一则为法律的生命赋予灵魂,这就要求法官具有良善之心。近年来,关于人工智能能否代替法官办案的辩题曾为一时热点,持否定论者为多数,追根溯源,在于法官作为“人”之属性所具有的感性温度与价值判断。当目睹当事人在庭审中因紧张而双手颤抖,后在赵庭长的耐心安抚、细致询问下归于平静时,当听闻赵庭长为年逾八旬的当事人垫付返程车费时,我真真切切地感知了法官“良善之心”的真实意蕴。作为行政案件的审判专家,赵庭长认为“行政案件应做好协调工作以达成共赢,很多原告奔波数年只得一纸胜诉判决,真正获得的利益与付出的时间、精力不成正比,而行政机关则承担败诉等不利后果,两败俱伤。对法官而言,依法作出正确判决固然完成了工作,但我们更应该通过法律释明,借助多元解纷机制,引导当事人在诉讼外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剥离人格的人工智能虽能在很多情况下通过同案同判,实现纸面上的正义,却永远无法如优
秀法官般以良知与感性觅得人心中的正义。
“专业知识的短板可以通过学习补足,而廉洁作风的缺失只会让人一步步滑向无法回头的深渊。”跟班学习期间,赵庭长不止一次强调清廉之心对法院人的重要意义。对于千千万万与赵庭长相似的法院人而言,一心为民、克己奉公已成为习惯,清廉的守则如呼吸般融入骨血,故而称之为“底线”。面对外界诱惑,他们都具“不受尘埃半点侵,竹篱茅舍自甘心”的定力,而达致这一境界,一方面须以公正与良善之心为依托,品行端正者必不会轻易触碰红线,另一方面则更须牢记“三个规定”“两个办法”等纪律要求,善辨违规行为,善防围猎手段,善算人生之账,方能“任凭风浪起,胜似闲庭信步”。
02
何谓规划:有远有近迎重任
细节见思想,小事见大局。井井有条的桌面、依序整理的卷宗、按类摆放的公文、分段制定的计划,无一不映射出赵庭长的规划力与执行力。赵庭长的工作重点之一是青年干警的培养,而其中的首要任务就是合理规划。助理王昌奇表示,赵庭长每年都会根据上一年度的工作完成情况,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据此指导自己做好当年规划,并提供知识、经验和心理方面的帮助。尽心竭力的指导也使得“真心、真诚、负责”成为环资庭年轻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对她的共同评价,而对于我这个初出茅庐的法官助理,赵庭长结合我的工作岗位和专业背景也提出了一系列框架性建议。通过仔细揣摩赵庭长的工作习惯与谆谆教导,我领悟到良好的规划尤应注重目标与过程的平衡,即以目标管理为本,辅之以过程管理。
树立目标,须远近得宜、勇于担当。从最初接触审判业务开始,赵庭长就养成了制定每周、每月结案计划的习惯,形成清单式、模块化的时间管理方法。“定好阶段任务后,整块时间用于开庭或制作裁判文书,零碎时间用于调查、调解、调研,期间合理穿插合议、会议、庭务等其他工作。”赵庭长如是介绍自己的时间管理技巧。得益于此,她不仅成为工作量居全庭第一的办案能手,也是同事们口中“工作、家庭都照顾得当”的“多面手”。反观自身,青年人尤须将长短期目标有机结合,在法官助理阶段锚定的长期目标必然是成为独当一面的法官。在长期目标的指引下,以年、月、周、日为单位科学制定每阶段目标任务。同时,当勇担重任、主动作为,不可将自己局限于“助理”之定位,而应深度参与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流程,着重提升独立思考能力,减少对指导老师的依赖性,通过查阅资料和法律检索独立提出办案观点。
完善过程,须随事而制、甘于奉献。长期目标和阶段任务随时可能受到岗位安排、紧急任务、工作变动等因素的影响,无法按预期轨道达成目标,因此,缺少过程管理会导致目标管理的僵化。参加工作十四年来,赵庭长先后担任过内勤、书记员、法官助理、助审员、审判员、庭长助理,历经民二庭、行政庭、环资庭的多岗位锻炼,她认为自身的优点就是善于“迅速调整心态和计划,积极适应工作角色”。你所付出的一切,终将以另一种方式回馈,回望成长历程,赵庭长直言,四年的内勤工作生涯虽极少接触案件,却锻炼了自己组织协调、统筹规划和掌控细节的能力,曾学习从事的书记员工作,也让她在书记员病休时可以游刃有余地自行处理送达、排期等程序性工作。此外,在集体土地征收、城镇房屋拆迁等案件交由环资庭负责后,面对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常态化加班成为过程管理的重要一环。为兼顾家庭,赵庭长坚持早到岗一小时,晚上回家后又与女儿在荧荧灯光下“并肩作战”,女儿专心学习,而赵庭长或草拟公文,或处理庭务,或思考案件,或撰写调研,她笑言:“这也为孩子树立了榜样,鼓励她养成终身学习、勤奋刻苦的良好习惯。”
03
何谓办案:用心用情皆为民
在法学院的象牙塔中,理论、法条、案例总是以最完美的模样静态呈现于书卷之上,无论是案例研讨抑或模拟法庭,更多地以实体法争议为核心,诉讼法的价值难以凸现,事实、证据都如水晶球内经过精心雕琢的风景,让人能够以超然物外的姿态审视与分析。在跟班学习中接触真实案件,我第一次直面想象与现实的差距。阅卷时,因案卷厚重而无从下手,因证据纷繁而毫无头绪;庭审中,当事人地道的方言造成理解障碍,弱势群体法律知识的欠缺增加沟通难度……而正因在“居之无倦,行之以忠”的办案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经验,故而面对诸多复杂情况,赵庭长都能驾轻就熟地应对。耐心倾听我的疑虑后,赵庭长遂对我进行了办案的入门指导,简明有效的方法于我大有裨益。
首先,完善的庭前准备是提高审判效率、保证诉讼公正的基础。赵庭长认为,“对于新助理而言,在庭前准备中应特别注意程序问题,因为程序错误是无法挽回的。”时至今日她仍坚持向书记员强调每个案件送达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避免出现程序瑕疵。此外,承办案件后开展系统阅卷有利于增强对案件的整体把握,阅卷过程中制作庭审提纲能够为庭审的有序运行和案件事实的查明提供有力保障,为还原赵庭长介绍的阅卷思路,特以图述之。
其次,有了庭前准备的扎实基础,案件将推进至开庭或询问阶段。法官虽为中立的裁判者,但在庭审中绝非推动程序的机器,与当事人沟通时应始终秉持换位思考的原则,以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环资庭很多当事人来自农村,不舍得花钱聘请律师,且自身诉讼能力较弱,我们在庭上就要加强法律释明,及时转变交流方式。”赵庭长的庭审正是这样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就诉讼请求中的手写变更内容向原告反复确认,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在法庭调查中指出一审查明的事实载于判决书的何页何行,方便当事人迅速定位;将法言法语转化为平实易懂的语句,促进当事人对法律关系及诉讼程序的理解;根据案件情况尽力组织调解或协调,在案结事了中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法官用心用情的些微小事汇聚为暖心涓流,在流淌入心间提升了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最后,在裁判文书的撰写过程中,正确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始终以深厚的法律功底为支撑,专业素养的提升难以一蹴而就,应通过阅读专业书籍、学习指导案例、熟知最新法条、总结办案经验等方式逐步积累,则无需赘言。在形式上,赵庭长强调撰写裁判文书时,“查明的事实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撑,并且应服务于裁判理由,切忌从结果倒推事实的错误,在保证结果正确性的前提下,加之以简洁有力、逻辑清晰的说理,说理既不可一语带过,也不可过于冗杂。”简而言之,论之有据、判之有法,才能在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间创造连接的纽带,有利于群众在理解裁判思路基础上真心服判,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从而树立司法权威。
04
何谓调研:常思常写寻创新
破与立——正确认识调研。进入法院以来,“调研”一词常见诸各类任务清单、信息简报、表彰奖励之中,而我对于调研的概念始终一知半解,也因为“调研文章”与“学术论文”的区别而感困惑。为此,赵庭长向我解释了“大调研”的概念,细究之下,令人豁然开朗。由体例观之,除学术论文外,信息简报、案例编报、综合文稿、司法建议都可包含在“调研”的范畴内,而这些与实务息息相关的文稿撰写,才是法院最常见的调研工作。由目的观之,高校内的学术论文侧重规范研究,常以法哲学为基础强化理论深度,以理论创新为主要任务,而法院调研则侧重实证研究,服务于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通过成果转化达致推动司法改革的目的。由来源观之,法院调研大致可分为任务性调研和自发性调研两类,任务性调研源自当前热点难点工作、重大课题、研讨会议、上级任务等,自发性调研源于对自身工作实际的思考揣摩、对实务疑难的深入挖掘,前者是促进成果转化、获得普遍认同的难得机遇,而后者则是聚沙成塔提升调研能力的重点所在。
行与思——常怀问题意识。调研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最终的落脚点都在于提升司法质量,服务社会大局。曾获“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的赵庭长直言:“调研无捷径,好的选题往往来源于审判实务。”从赵庭长的一席话中能够发现,调研可以仰望星空,但更需脚踏实地,正所谓“汝果欲学诗,工夫在诗外”,闭门造车的调研虽可成文,却价值甚微,较之好高骛远地追求“雄文”,扎实回应一个实务难题的“微思考”可能更为有益。当然,倘若文章能够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辅之统计学分析、法学理论思辩等亮点,在高层次期刊或会议中获得一席之地,则为上佳,这也是调研人的不懈追求。因此,无论身居法院内何种岗位,只有在工作中常怀问题意识,善
观察、勤思考、多记录,坚持“小切口、深挖掘“,方能触得调研真谛。
读与写——求索永无止境。看着赵庭长分享的“徐州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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