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middot前行行政审批制度

“回望70年,奋进新时代”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产生了行政审批制度,它包括行政审批的设定权限、设定范围、实施机关、实施程序、监督和审批责任等内容的一系列的制度安排。

行政审批制度是政府以法律和规章制度的方式对社会经济事务进行事前、事中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目的在于通过控制和制约各类经济主体的活动,实现社会的公共利益,是国家公共职能得以有效履行的制度保障。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深化简政放权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路径,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关系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图片源自网络)

行政审批作为行政管理体制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大致可以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划分为三个阶段:改革探索阶段、规范发展阶段、全面深化阶段。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历程

一、改革探索阶段(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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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背景

此阶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社会生产力需求和发展困境迫切要求转变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要求通过改革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性,进而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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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内容

具体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没有相应的提法,但有相应的做法,与其说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阶段,不如说是行政管理体制的大调整阶段,进而以“简政放权”“放权让利”为特征的改革初步展开。表现在年至年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做法和目标主要是中央给予地方的权力下放,在此期间,机构和人员大幅度精简,转变政府职能等关键性问题被提出,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得以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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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的提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才初步有了发展的方向,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做法和目标主要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推动政府管理从微观向宏观转变,转移企业直接管理职能,转为间接管理。在此大背景下,明确了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大政府职能,精简了与计划经济相关的经济部门,下放了多项审批权限和具体事务性工作,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管理体制。同时,地方政府也开始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北京、深圳、厦门等出台相关的实施方案和规定,中央宏观调控、地方政府探索局面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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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效果

总体来看,在此阶段,尽管在大的体制调整背景下行政审批改革方向逐步明确,但长期的计划经济导致部门机构尤其是执行人员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思想尚未有足够的深刻认识,“管制”思想尚未扭转,加上部门利益因素影响,这一时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缺乏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整体的发展规划,“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缺乏系统性的推进,进展缓慢,效果不显。

二、改革规范阶段(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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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背景

此阶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是经过20多年的发展,社会生产力极大释放,各类商事主体活跃度明显提升,加之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与国外市场经济管理体制接轨的现实需求进一步凸显,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活市场,放活地方,调动“两个积极性”的系统化、规范化、法治化改革逐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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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内容

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行政许可法》正式颁布实施为标志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入新阶段。再次,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性地把行政审批制度上升到了国家法律层面,成为改革推动的法治基础。至此,新时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基本形成。

在此框架下,中央积极推进审批事项取消清理工作多项,占比将近70%,同时充分放权给各级政府先行先试,非行政许可审批概念首次被提出,全国首个行政审批局正式成立,行政服务中心陆续建立,网上审批、并联审批与“一窗式服务”得到不同程度的探索,电子政务建设始露苗头并逐步推进。经过六轮批次审批的取消调整和各级政府的不断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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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效果

伴随着行政管理体制、经济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未有如此深刻的变化。值得一提的是此阶段,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关于政府“掌舵者”非“划桨者”的提法等对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总之,在此阶段,有计划、分步骤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重要特点,奠定了未来持续推进的法理基础和共识基础,但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而改革的缺点也十分明显。

三、全面深化阶段(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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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背景

此阶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是30多年经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要求进一步释放商事主体的能动性,在此现实情况下,中央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开放提出硬性要求,可以理解为以开放促改革,开放的主要思路是加大与国际市场经济规则衔接的力度,以深入接轨倒逼持续改革。加之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行政审批流程塑造提供了物质基础,在此条件下,以创新改革路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激活市场决定性作用为目标的行政审批制度进入全面深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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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内容

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发以及其后一系列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部署,进一步强化了行政审批权限的下放。同时,基于“互联网+”的大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逐步建设,各地政府积极推动“极简审批”“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放得下、管得住、服到位”等行政审批透明化和精简化进程。

年,“放管服”改革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阶段性亮点被提出,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基本思路。随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建立和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得到了大批量的消减和下放,行政审批机构得到了精简和优化整合,服务型政府的职能定位越来越明晰,充分释放了市场活力,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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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年我国设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明确了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试验内容的重要部分,要求上海进一步探索,而其中一大重要内容就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随后又在新成立的11个自贸区进行改革,并把相关经验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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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效果

“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深层次的行政审批改革配套制度相继建立和推广。此阶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特点是一方面大幅度下放审批权限,一方面注重探索和完善配套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真正进入系统化推进阶段。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关键要点。

行政省批制度改革意义

必然要求

01

要求多元治理主体

参与公共事务共同治理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要正确的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公共权力,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来逐步实现政府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充分调动市场的积极性;要正确的处理好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02

需要合理界定政府职能

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各种国家制度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同时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又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这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关键所在。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合理界定政府的权责范围,规范政府行为,制约公共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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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需要以合理的政府组织结构为基础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本质是建构成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政府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中的核心力量,一个职能明确、高效运行的政府为国家治理体系提供基本组织框架,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又是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体系的重要途径。

关键要点

01

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行政审批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重要的事前控制手段,也是现代政府治理公共事务的一种重要形式。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因此需要通过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对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界定,在取消或者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切实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

02

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

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要进一步协调和理顺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政府的职能角色也在不断变化,由传统的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通过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切实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激发市场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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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有利于政府在多元共治中发挥主导作用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要求正确的处理好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推动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充分发挥社会治理的作用,政府应该对社会进行管理,社会对政府进行监督,政府和社会良性互动,两者相互合作共同治理。为保证市场秩序以及社会治理的有序协调,以保证经济和社会平稳运行。

进入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和互联网技术驱动的治理变革是国家治理的两个重要特征。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纵深推进需要整体性治理框架,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制度与技术的融合治理,实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化和有效性,进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一、从碎片化改革向整体性设计转变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非是简单的权力“瘦身”,而是涉及政府职能转变、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权力运行流程和制度保障等一系列问题。

例如,权力下放必须考虑到下层政府能否以及是否愿意承接的问题,这直接关系到权力精简的效果;权力下放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和问责则可能会出现“放虚不放实,放轻不放重,放责不放权,放一不放二,上面放下面不放”等问题。

如果缺乏数据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共享,部门协作和流程再造也将无从谈起。行政审批制度各个要素的嵌入性和互赖性决定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以整体性思维统筹设计和改革行政审批体制中的理念、目标、组织结构、职能、运行流程、监管机制等配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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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权力本位向责任和服务本位转变

权力本位和责任本位是两种不同的治理逻辑。在权力本位下,制度改革的服务对象是权力主体,主要目标是为了巩固或扩大权力和利益。例如,在权力下放过程中,一些部门为了各自利益“放虚不放实,放责不放权,明放暗不放”;在协同审批过程中,部门之间“扯皮打架”,数据不公开,信息不共享,形成“信息孤岛”等。

与此相反,责任和服务本位下的政府首先是一个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体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制度改革的服务对象是市场和社会主体,目标是为了解决市场和社会主体的实际需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坚持责任和服务本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效由人民评价,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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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改革评价的过程导向向效果导向转变

绩效评估包含过程和效果两种导向,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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