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明年起这三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中心,各主考院校:

根据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实际和考生报考情况,经与主考院校协商并研究,决定从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专科,专业代码:)、工程造价(专科,专业代码:)、国际贸易实务(专科,专业代码:)3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至年安排社会工作(专科,专业代码:)、工程造价(专科,专业代码:)、国际贸易实务(专科,专业代码:)3个专业的“扫尾”考试,年起停考,年起不再颁发上述3个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二、上述专业停考后,考生可选择转为报考对照专业(见附件),凡成绩合格的原专业课程,均可按照相应专业对照表进行课程顶替。考生申请毕业时,须符合所对照专业的课程设置、课程门数、总学分及毕业论文等要求。

三、选择按原专业考试计划毕业的考生,已经合格的课程成绩仍然有效;未合格的课程在该专业停止颁布毕业证书之前,可继续参加对照专业中原专业或对照专业相应课程的考试,也可按照《关于调整停考专业善后处理办法的通知》(闽考院自〔〕41号)要求执行。

四、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上述停考专业所有在籍考生,有计划地安排好相应课程考试进度,使其尽早完成课程计划的学习。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停考专业课程顶替对照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年9月17日

附件

社会工作(专科)转

行政管理(专科)课程顶替对照表

工程造价(专科)转

建设工程管理(专科)课程顶替对照表

国际贸易实务(专科)转

市场营销(专科)课程顶替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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