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图
近日,徐州市铜山区司法局召开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明确规范范围。对全区已发放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监督证件以及准备申领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监督证件进行规范。同时明确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范围为行政执法部门正式在编、在行政执法岗位、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人员,非行政、事业性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专岗专职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非执法岗位人员、执法辅助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不得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因退休、调离、辞退、辞职等离开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收回执法证件予以销毁,并报区司法局注销相关证件,行政执法证件丢失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公告作废并向区司法局挂失、申请补发。
二是明确管理原则。行政执法证件的制发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分级监管原则。由区司法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辖区内行政执法部门和镇(街道)执法人员证件的核发,并对执法证件使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受委托执法组织)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政治审查、资质认定、证件申领、具体发放、日常管理和证件清理工作。国务院垂直管理部门、实行国务院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且以国务院部门管理为主的部门,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由国务院部门统一制发管理。
三是明确清理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以本次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作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的工作机制,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执法人员信息录入情况对照检查、督促落实,全面梳理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不符合持证条件的及时清理并报区司法局注销,同时形成清理报告。对发现存在违反规定擅自制发执法证件,证件管理不严格,录入信息不全面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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