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行政系统陇原司法为民好榜样

                            

优秀司法行政工作者(集体)

候选人风采展

崔春祖

崔春祖,男,汉族,甘肃嘉峪关人,年7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嘉峪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崔春祖同志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忘我的干劲推动工作,负责的多项工作成效显著,成绩斐然。崔春祖同志负责的嘉峪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同时承担着牵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等多方面重大任务。由于工作多、担子重,长期超负荷加班,被确诊为重度颈椎病,但崔春祖始终咬牙坚持、无怨无悔,负责的各项工作全部顺利推进,取得良好效果。崔春祖同志和同事们积极作为、大胆创新,牵头在全省率先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先于全省3年完成了两方面执法改革试点任务;牵头开展了“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第三方评估;创新提出“行政执法提升年”10大行动,制定嘉峪关市打造“无证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和嘉峪关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等措施,均为省、市率先或首创。崔春祖同志负责的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各项工作均得到上级肯定,嘉峪关市执法监督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推广,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经验做法由中央依法治国办向全国印发,嘉峪关市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崔春祖被嘉峪关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屈欣伟

屈欣伟,男,汉族,甘肃文县人,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陇南市文县司法局玉垒司法所所长。屈欣伟同志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维护一方稳定为己任,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自参加工作以来,在各个领域被评为先进个人。担任司法所长后,他深知法律知识的欠缺,为了弥补法律知识的不足,他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研究分析“以案说法”、案例分析等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文章、调解知识和案例,在工作中,他积极开通玉垒司法公众平台,每周推送工作动态和法律法规《每周一学》。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选聘38名乡村人民调解员,定期不定期开展培训、测试,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明显提升。为全面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命案防范治理工作,玉垒司法所积极开展倾听民意“大走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变上访为下访。他组织普法知识测试,组织干部参加全县网络知识竞赛,“宪法”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家庭专题宣讲14次,“民法典”专题讲座13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命案防范治理专题讲座12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初心”与“使命”,作为一名司法所长,他心里时刻装着辖区百姓,无论是调解矛盾纠纷还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都怀着一颗爱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从来不计较个人得失,把温暖和爱心带给身边每一个人,用司法干警的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繁荣发展。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总寨司法所

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总寨司法所始建于年,占地面积平方米,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按照“五室一站”的标准进行功能布局,设所长室、关爱工作室、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办公室、档案资料室、人民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站等功能室。总寨司法所先后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枫桥式”司法所、全市优秀司法所、全区先进司法所等荣誉称号。总寨司法所以“强素质,抓规范,树形象,创一流”为工作目标,始终秉持司法公正为民的服务理念,彰显为民服务情怀;始终狠抓“四化”建设,即司法所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信息化提升、便民化服务;始终突出“五个”重点,突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突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突出提升两类人员监管水平、突出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突出扩大普法依法治理成效;始终坚持创新引领。做实为民服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十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做优服务窗口,推出一批便民、利民、为民的新举措,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窗口工作全部实行一窗受理,一网统办,一条龙服务,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最多跑一次。同时向社会郑重承诺作风转变“十不准”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精普法宣传,由大水漫灌普法向滴管精准普法结合延伸,普法花样式,打造了一批具有主体突出、特色鲜明的法治文化工程,法治宣传的载体丰富,创新引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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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灵台县司法局西屯司法所

近年来,平凉市灵台县司法局西屯司法所以标准化、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抓手,在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支持下,实现了办公场所、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础设施的规范化,统筹设立了四室一站,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机制。为提高司法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对标对表英模先进事迹,不断树牢为民担当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强化纪律作风、提高履职能力,未发生过违法违纪和群众举报、投诉的现象,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西屯司法所推广了“菜单式+订单式”普法宣传的新模式,干部群众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探索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色”动态管控机制,去年以来调解农村多发易发矛盾纠纷76起,形成书面协议30份,调解成功率达98%。西屯司法所加大特殊人群管理力度,全力预防重新犯罪。西屯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做到不漏管、不脱管、不失控,确保不发生重新犯罪。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建成覆盖全镇15个村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选聘了“一村一法律顾问”,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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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天祝县司法局华藏寺司法所

近年来,武威市天祝县司法局华藏寺司法所一直坚持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模式,努力打造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这一品牌,让调解成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渠道,做到矛盾纠纷“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促和谐”,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自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司法所围绕“人民调解纾民困”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年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余件,标的达多万元。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华藏寺司法所按照县局确定的“”工作模式,每月确定一个活动主题,并根据活动方案相应制定工作清单。年3月份以来,司法所累计为群众办理包括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法律咨询解答、法治宣传教育、环境卫生整治、为安置帮教对象落实惠民政策、为社区矫正对象医院费用等实事40余件。司法所的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工作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今后司法所将以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大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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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集体)

候选人风采展

高承龙

高承龙,男,汉族,甘肃永登人,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兰州市红古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红古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高承龙同志于年8月参加为期两年的“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服务期间在兰州市红古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年7月1日志愿服务期满,留本单位入职。负责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九年以来,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为各类受援人提供及时、优质的法律援助,累积挽回损失近万元。高承龙多次送法进军营、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多次为临夏州法律援助工作者培训班、甘南州司法行政业务骨干培训班、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讲授法律援助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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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进

徐进,男,汉族,甘肃兰州人,年3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甘肃惠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主任、刑委会主任、兰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二级律师。徐进同志自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作为一名律师党员,他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办理的上千起案件中未收到一起投诉。三十多年以来徐进律师认真、努力、勤奋工作业绩突出,多次受到司法部、省、市政府及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表彰,先后被授予“十佳律师”“优秀律师”“优秀党员”“助残先进个人”和“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年分别被省司法厅和省残联、司法部和中华残联评为残疾人维权先进个人,年、年及年被甘肃省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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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晖

王朝晖,男,汉族,陕西宝鸡人,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甘肃天秦律师事务所主任。自年执业以来,王朝晖同志先后办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近千起民事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始终坚持“维护法律尊严不畏难、心系弱势群体轻名利、热心法治宣传重公益”的从业理念,树立了天秦律所从尚公正、信仰法律、扶弱济贫的形象。王朝晖同志在律所党建先进性、业务专业性、社会公益性方面积极探索、实践。以党建凝聚人心,促所建,促管理、促发展。王朝晖同志完善党建与制度衔接,建立法援补助制度,共补助15.3万元。积极纳税万元,管理与执业均符合标准。23年来,他承办民事件,刑事件,咨询代书人次,担任法律顾问76家,在家村镇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场。结合实践撰写获奖论文2篇,宣传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理论56场。承办法援案件件。为企业发放宣传册0余册。资助6名大学生、5名留守儿童、2所贫困小学,捐资1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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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法律援助中心

近年来,临夏州法律援助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年以来,临夏州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接待来访群众人次,代写法律文书件。临夏州法律援助中心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临夏回族自治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州、县、乡(街道)、村(社区)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做到了州、县(市)有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有法律援助联络点,使法律援助真正延伸到基层。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此外,临夏州法律援助中心还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进一步规范了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批、指派流程。通过回访、听庭以及听取主办法官意见等形式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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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正峰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甘肃正峰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法律服务领域向纵深发展,多次获得省、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年12月被甘肃省律协评选为“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正峰律师事务所坚持以“提高法制理念,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公平与正义”为目标,年—年,全所共办理各类案件件,其中民事案件件、刑事案件77件、行政类案件15件;办理非诉案件件;累计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家;举办律师业务专题培训76场次,对每一个委托案件都能够做到履职尽责,精益求精,在业界树立了较好的口碑和形象。年8月,正峰律师事务所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建成为全市第一家试行封闭公司股权制运行的律师事务所,实行新型管理理念和团队运作方式,汇集了一大批专业性强、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过硬的优秀律师。健全完善律师职业利益冲突审査、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投诉查处、政治和业务学习、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请示汇报等25项制度,强化制度约束,保证执业规范。严格落实事务所民主、科学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管理规范有序、律所健康发展。与此同时,正峰律师事务所还注重加强律师执业道德建设,树立正峰律师良好形象。近年来,正峰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无任何投诉、举报等违反执业纪律的不良行为。

不|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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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甘肃省司法厅

原标题:《甘肃省司法行政系统“陇原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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