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1年遂宁经开区小学初中一年

来源:遂宁日报-遂宁新闻网遂开社事发〔〕40号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印发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内各学校:现将《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和《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年6月2日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号)和《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遂教体函〔〕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实际,特制定经开区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一、招生原则(一)坚持统一招生和同步实施的原则。根据中、省和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全区公、民办小学招生实施统一管理,由社会事业局统一确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统一制定招生入学办法、统一发布招生信息。公、民办小学同步实施招生入学工作。区内公、民办小学招生方案须提前报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二)坚持免试入学和划片入学的原则。小学招生入学实行免试入学,严禁以各种考试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招生范围内不得选招漏招,禁止跨区域招生。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招生区域划分详见附件2)在资料注册时,当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房屋(其父母在经开区内实名所属产权)处在区内两个招生区域的两所学校时,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根据户籍或者产权房屋选择其中一所学校进行信息申报。(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经开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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