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本科
山东工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专业
本科第二学位招生简介
一、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理论基础,掌握现代行政管理知识,拥有较强的企业——政府间关系沟通协调、形势分析和战略规划、行政公文写作、组织管理、信息管理、常规和突发事务管理等能力,拥有较高的人文科技素养和政策执行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胜任办公行政、综合管理、公共服务、策划规划、咨询服务、人事行政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式、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通过“公共行政管理+企业行政管理”的复合式培养模式,使学生系统掌握公共部门行政管理、企业行政管理的专业知识技能,突出培养政策调研分析、战略方案策划与实施能力,办公行政与综合事务处理能力,咨询服务能力,人事行政能力,实现人才专业技能的交叉复合。
(一)知识要求
牢固掌握行政管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应用技能;掌握行政管理运行规律和经济社会管理指标的内在联系,熟悉党和国家的公共政策、法律法规,能依法做好公共部门的综合管理事务和企业的资源配置运营;理解行政管理理论的内涵、发展演进、学派差异及争论重点;熟悉行政管理理论运用的经济社会法律环境、政策依据和政策效果;了解行政管理理论发展前沿和实践发展现状。
(二)能力要求
(1)获取知识的能力:具有自主学习、独立思考,不断接受新知识、新理论、新行政管理技术的能力;了解行政管理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熟悉国家各类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
(2)应用知识的能力:熟练掌握办公室事务和电子政务流程,具备现代行政办公信息化管理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具有突出的行政公文写作、演讲表达、外语听说读写、逻辑思维和人际协调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社会调查、数理统计、数据挖掘和数据图表处理能力;拥有较强的战略计划、项目筹划、管理咨询等社会服务能力;拥有系统的常规和突发事务处理、组织管理、人事工作能力;具有将行政管理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创新创业能力:具有利用创造性思维开展科学研究和就业创业实践的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发展规划意识、自我设计开发潜质和较强的执行力。
(三)素质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健全的人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专业素质:热爱本专业,接受严格的科学思维的训练,具有完整的知识结构,有求实创新和进取精神;具有较强的对现实经济社会管理问题的观察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数据处理分析和预测能力;对本专业学科范围内的理论新发展及其动向有一定的了解。
3.身心素质:掌握一定的心理学基础知识、技能和方法,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生活习惯。
三、
课程设置
(一)主干学科
管理学、法学、经济学。
(二)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专业基础课程: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导论(双语)、行政管理学、公共政策学、政治管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公共经济学、社会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专业核心课程:行政组织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部门绩效管理、行政职业能力开发与测评、申论与行政公文写作、企业行政管理与办公室实务、公共危机管理、档案管理学、社会保险经办管理、领导科学与艺术、策略运筹与项目管理、公共管理案例分析。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电子政务实训、企业资源规划实训、企业行政管理与办公室实务实训、行政职业能力开发测评实验、组织协调沟通实验、公共危机管理实验、档案管理实验、虚拟商业社会仿真、公共管理案例分析等专业实验和训练,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
(三)课程类型、学时及学分比例分配
课程总学时学时,其中专业基础课程学时,占41.51%;专业核心课程学时,占39.62%。
专业总学分70学分,其中实践教学学分17,占24.29%。
四、
修读要求
(一)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基本学制为2年。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毕业标准与要求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最低总学分70学分,取得毕业资格。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五、
指导性理论教学计划安排
六、
指导性实践教学计划安排
七、
人才培养要求矩阵表
八、
分学期学分统计表
九、
就业方向
政府、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公益慈善组织管理:在基金会从事项目管理、行政管理等。
企业金融机构:各类企业、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中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岗位。
升学:考取国内外高校研究生。
编辑:周昕怡
审核:万姝君
指导老师:殷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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