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
来源:山东行政学院
编辑:学子学院简介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是中共山东省委培训轮训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重要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新型智库,是省委直属事业单位。
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目前为“两地四校区”办学格局,主要职责是: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有计划地培训轮训省管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处级干部、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县(市、区)长、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理论宣传骨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骨干;培训省直机关初任和新遴选公务员、省直部门单位党务干部、优秀中青年科级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现有教职工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人,正高级职称84人(含二级教授4人),副高级职称人,博士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8人(含离退休5人)。内设35个正处级单位及直属机关党委。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理论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授权点,马克思主义哲学等21个二级学科授权点。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授权点。
招聘岗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号),结合岗位空缺和用编进人计划安排,我校(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能力。
4.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规守纪。
5.中共党员。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5月7日以后出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和认证证书。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9.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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