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第一梯队,读博人大很对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建于年6月,现下设行政管理学系、土地管理系、城市规划与管理系、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所、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6个教学研究机构。
学院下设9个博士点:房地产经济与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乡发展与规划、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应急管理。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50人(含硕博直通14人、直博生3人)。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硕博连读(直通)、本科直博类型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5年。公共管理学院实行“申请-考核制”。自年起,除高校任课教师、研究机构专职研究人员和国家专项招生计划外,学院只接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的考生报考。
一、工作原则
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等)。
二、选拔模式
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水平、综合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
三、组织管理
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院长牵头,各专业负责人参加,总体负责学院博士生的招生、培养和学位工作,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及相关工作。
具体实施由学院研究生教务部门和各系所分专业方向的专家小组分工组织。各专业的专家小组,由本专业全体博导组成,成员至少5人(博导数量少于5名的专业可以补充本专业具有副教授职称的硕士生导师或者院内外其他相关专业的博导加入)。
四、工作程序
(一)招生专业及信息发布
1、具体专业及导师简介详见中国人民大学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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